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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商重点项目认定范围及标准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14 16:40:26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附件3

2014年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认定范围及认定标准

一、认定范围

1、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范围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已出台的电子商务政策规定,符合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具有管理委员会等政府派出机构或政府组织的电子商务基地(含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等)。


2、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范围为在湖南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总部企业与所属分公司不得重复申报),并已开通或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或者提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的企业:

(一)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B2C)。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电视频道等网络渠道面向消费者从事服装、家电、家居装潢、图书音像、通讯数码、电脑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等商品零售业务或提供铁路、公路、民航、船舶客票、旅游及酒店预订、远程教育、再生资源回收、家政(包括但不限于)等服务,以及面向企业和个人经营者提供经营上述业务网络店铺开设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B2B)。面向一个或多个行业,为企业之间开展农产品、日用工业品和生产资料的网上批发交易提供产品展示、信息发布、交易磋商、物流支撑、资金结算、安全认证、征信授信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的第三方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

(三)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由传统企业自主建设运营,发展网络销售业务,实现“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购销互动结合的电子商务平台,或借助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的传统企业(传统企业指具有实体销售网点,成立时只从事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且目前仍以实体市场购销业务为主的生产和流通企业)。

(四)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应用一个或多个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无实体销售网点)。

(五)支撑服务类电子商务企业。为电子商务平台和应用企业提供网络支付、物流配送、技术服务、代运营、营销推广和专业培训等支撑配套服务的企业。


3、湖南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认定范围为项目实施企业注册地在湖南省境内,具备如下内容之一的项目:

(一)网络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包括传统企业的网络营销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改造提升等项目。

(二)应用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应用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B2B)、专业零售购物平台建设(B2C)、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C2C),以及为某一行业提供服务(如外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农副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四)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电子商务创业园区等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五)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包括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网络支付、物流配送、技术服务、代运营、营销推广和专业培训等支撑服务的建设项目。


二、认定标准

1、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标准

(一)基地用于电子商务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建筑面积应大于5万平方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入驻企业宽带接入率达到100%,已经聚集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及应用企业数量居湖南省前列,电子商务企业不少于20家,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基地的电子商务发展能够很好地与地方优势产业需求相结合,在区域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营销创新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与专利拥有量居湖南省前列。

(三)基地应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等工作机制;在战略咨询、技术开发、人才培养、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方面功能完善、配套齐全。

(四)基地的政府管理机构应设立或取得一定规模专项扶持与配套资金,原则上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孵化、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建设等。

(五)基地内企业规范经营,诚信守法。自觉遵守商务部相关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向省市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业务统计报表和资料。

(六)认定机构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2、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标准

(一)企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等行业标准,电子商务应用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影响力,对湖南省电子商务发展具有示范意义和推广价值;

(二)企业通过互联网从事涉及行政许可类商品和服务的经营,须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并在其电子商务平台公开经营批准证书的信息以及清晰可辨的照片或其电子链接标识;

(三)企业已开通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或应用第三方平台销售2年以上(如为传统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开通1年以上),平台运行稳定可靠,已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已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取得ICP证号;电视购物频道需符合广电总局有关的规定和意见;

(四)企业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应用组织管理机构,制定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规划,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具备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健全的管理、技术和财务制度,拥有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五)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利税稳定增长,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采购额、销售额在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占其总采购额、销售额的比重逐年提高,经济效益明显;

(六)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有创新、有特色,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企业积极开展模式创新、技术创新、经营创新,经营商品有特色、经营方式有特色、服务形式有特色,企业经营的商品品种、市场占有率、用户规模富有成长性;

(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社会效益明显,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效益等促进作用,有助于提升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创业,满足社会公众便利、安全的消费需求;

(八)企业在近3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九)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平台运营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平台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如为第三方平台,年交易额在5亿元以上);企业职工总数10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和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以上;采用第三方客观统计(如alexa、cnzz、百度统计)的IP.PV等流量指标增长较快;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十)面向企业间交易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平台注册法人企业会员2000个以上;电子商务相关的年服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电子商务交易额10亿元以上;采用第三方客观统计(如alexa、cnzz、百度统计)的IP.PV等流量指标增长较快;企业职工总数10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以上;没有从事大宗商品标准化合同交易、非法期货及证券交易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并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十一)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平台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传统企业应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应用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电子商务销售额占总销售额15%以上;自建平台的采用第三方客观统计(如alexa、cnzz、百度统计)的IP.PV等流量指标增长较快;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采用B2C模式进行零售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和支付过程,采用B2B模式进行批发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过程;对于传销、欺诈、销售违禁品、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有相应健全的管理防控措施。

(十二)应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应用一个或多个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销售业务的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在20人以上。

(十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电子商务相关服务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服务电子商务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企业职工总数50人以上,其中从事电子商务服务、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80%以上。

(十四)在其他情况基本相同下,优先纳税金额大的企业;长沙市以外其他市州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数量指标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的60%;商务部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原则上可以认定为湖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十五)认定机构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湖南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认定标准

(一)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省、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二)对全省电子商务发展有较强带动性和引领性作用,具有良好产业带动、区域带动、关联带动的社会效益和高产值、高税收的经济效益前景;

(三)具备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性和公益性特点,在电子商务模式、技术、应用、标准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安排就业、节能减排、公共信息和服务等方面体现公益性;

(四)总投资原则上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长沙市以外其他市州的企业可适当放宽上述数量指标标准,但不得低于上述标准的60%);

(五)具备实施计划和实施条件,申报项目应在当年申报前已启动,并已办理了相关手续;

(六)网络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平台功能开发已经基本完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网站平台已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和ICP认证,采用B2C模式进行零售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和支付过程,采用B2B模式进行批发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过程;传统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OA、ERP等改造项目不列入认定范围;

(七)应用电子商务平台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应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具一定等级的网店(如天猫店、皇冠以上级别的淘宝店)或取得一定等级的会员(如阿里巴巴的诚信通会员),并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网上销售业务;

(八)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平台功能开发已经基本完成、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网站平台已取得相应经营批准证书和ICP认证,B2C或C2C模式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和支付过程,B2B模式的要能够通过电子方式完成订购过程,有完整的会员管理系统,有清晰的赢利模式;

(九)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以服务电子商务企业为主,基地或园区内电子商务企业已具有一定规模,电子商务企业占基地或园区企业总数1/2以上,并有完善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服务。传统商业地产的信息化建设和工业园区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列入认定范围;

(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网络支付项目需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能够为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物流配送项目包括电子商务企业自建物流配送体系或基地、为电子商务提供第三方物流配送的体系或园区建设、第四方的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具备一定的配送能力或平台服务能力,具有一定规模的会员客户。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的信息化改造项目不列入认定范围;技术服务项目包括以技术手段帮助电子商务企业实现电子商务系统相关平台的开发建设、保证平台正常有效运转、平台正常运行的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服务。与电子商务无关的企业信息化建设、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项目不列入认定范围;代运营项目需为具备第三方平台注册或者授权为其平台提供运营类相关服务资质的电子商务企业,为生产企业或者零售品牌提供仓储及发货以外的运营事务(开店注册、运营管理、营销策划、活动推广、客服服务、视觉设计等)服务;营销推广项目主要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咨询策划、电子商务网站(包括网上商城、网店)建设、网络运营推广、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和网络销售规范管理等服务。专业培训项目需为已取得政府部门或行业权威机构认可的电子商务相关培训资质,具有一定数量取得培训资质且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有固定培训场地及相关设施,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网站建设、运营推广和网络销售等培训服务;

(十一)认定机构认为必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十二)下列情形的项目不列入认定范围:不带交易功能只有信息发布和形象展示的企业网站、综合门户网站、垂直门户网站、行业网站等建设项目;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整顿规范);省外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授权湖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未明确平台落地属性的;省内平台总站下所属的市州县区分站;商务部不提倡的电子商务运行模式产生的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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