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4年电商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南京市政府办公厅
宁政办发〔2014〕9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6日
南京市2014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700亿元,比上年增长34%;网络购物销售额达到960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全市60%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50%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新增电子商务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企业1家,超10亿元企业3家,超1亿元企业10家;培养、培训各类电子商务人才1万名。
一、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法规体系
(一)制定《南京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对认定条件、申报程序、扶持政策进行明确,开展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制定《南京市电子商务企业征信管理办法》。建立信用信息整合、采集、更新长效机制,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管理维护,扩大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和应用范围,建立信用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信用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
(三)强化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服务。支持我市电子商务企事业单位承担、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不断完善国家标准馆南京分馆,继续提供标准查询、咨询、跟踪、托管等服务。继续开展和完善GDS卡发放、地理标志二维码查询等工作,结合质监业务工作为电子商务的互联互通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
二、推动重点项目及统计平台建设
(一)推动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对国家电子商务试点项目做好跟踪服务,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完善电子商务发展统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统计分析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三、加快基础设施和应用体系建设
(一)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升接入网宽带网络服务能力,开展下一代互联网(IPV6)部署试点,推进4G网络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二)发展电子商务相关技术装备和软件。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适用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鼓励技术创新,提高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的自主开发能力和装备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三)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电子商务规范管理与服务平台,支持苏宁易购、焦点科技、宏图三胞等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
(四)提升南京邮政仓储配送能力。加大“家佳通”平台服务能力建设,通过自建仓库和仓储集中利用,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仓储、物流一体化的服务。吸引物流企业直接进驻邮政仓储,提高中小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时效。(责任单位:南京邮政局)
(五)拓展金融IC卡应用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IC卡发卡力度,使金融IC卡在增量发卡中占比超过80%,力争2014年青奥会前发卡量突破850万张。进一步加强支付环境建设,实现销售终端(简称POS)布放率达到95%以上,银行卡渗透率达到60%,支付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支付服务无有责投诉。(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商务局)
四、建设和完善各类公共技术平台
(一)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各类试点。支持玄武、秦淮、建邺、雨花台等区开展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器建设。承办“第九届中国网上零售年会暨中国(南京)电子商务峰会”。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共同举办“2014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O2O大会”。举办“第六届江苏互联网年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园区))
(二)建立网络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网络商品交易规范管理与服务平台,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的网上电子标识、网上巡查、行政执法、消费投诉处理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三)建立电子发票查询平台。完善市国税局与苏宁易购共同开发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功能,扩大电子商务企业参与度,积极参与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
五、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
(一)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充分发挥南京综合保税区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政策功能优势,争取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陵海关)
(二)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相关工作。制定《南京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创新通关模式,提高通关效率,推动外贸企业转型升级,培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从邮件包装、收寄、验关、分拣、封发等一揽子服务,同时积极推进流程再造与优化,加快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金陵海关、南京邮政局、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
六、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一)推动制造业企业升级。重点实施国家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典型,认定一批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二)强化商务领域企业应用。推进大中型传统企业进行升级改造,鼓励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服务中小企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四)促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推进大中型传统旅游企业进行升级改造,鼓励本地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扶持中小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南京旅游行业电子商务整体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五)深化农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立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开拓市场;推进农业园区信息化应用,构建生产智能化、销售网络化的智慧农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委)
七、培养专项人才,提升发展后劲
(一)拓展人才培养方式。推动院校开展与企业的合作,建立电子商务工作室和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提升专项人才能力。联合高等院校,举办电子商务创业大赛,培养企业适用人才。组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务培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积极争创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分基地试点城市。制定《南京市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分基地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争取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实施电子商务专项,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一)突出支持方向。重点突出优势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安全在线支付服务、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交易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制造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基础保障建设、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惠民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等十类项目。第一、二、三、四类由市发改委负责,第五、七类由市经信委负责,第六、八、九、十类由市商务局负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二)优化支持方式。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发挥资金引导和拉动作用,重点支持20个左右项目。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方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三)强化项目管理。建立全市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形成部门工作合力,认真摸清各行业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情况,掌握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需要政府部门帮助协调解决的问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市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工作。各区(园区)要建立完善电子商务工作协同机制,全力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
评论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