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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18 09:00:37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来源: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的原则,依托产业优势,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实现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2. 发展目标。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增长。电子商务企业数量、交易规模、就业人数、税收收入等主要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中,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占总数90%以上,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以上。


二、主要任务

3.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滁州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投资合作促进局、市工商局)

4. 着力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围绕滁州家电、汽车、电子信息、旅游、农副产品等优势产业,创建若干个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整合政府部门、通信运营商、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资源,建设集网络监管、政策发布、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5.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集聚区。支持各地建设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快递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吸引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研发机构、服务中心、营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入驻园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楼宇经济。(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

6. 积极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工程。认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积极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和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争创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示范基地,形成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园区)、示范企业引领发展的局面。(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7. 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进商贸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大型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和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实现实体店和网店的有机融合。推进农产品网上交易,推动企业入驻“特色中国•滁州馆”等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推进制造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家电等行业龙头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经信委)

8.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支持建设面向跨境贸易的多语种电子商务平台,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交易退税模式,争创多部门联合通关服务综合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国税局、滁州海关、滁州出入境检疫局、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9. 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电子商务。依托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中心镇商贸中心、商品配送中心和中心村直营连锁店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农委)

10. 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大力实施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鼓励发展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移动电子商务,支持建立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网络团购等电子商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1. 加强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信运营商与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合作,支持发展规模化和服务创新的数据中心、运营服务中心,提升电子商务园区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2. 优化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现代化、集约型电子商务专业快递、物流园区和配送基地,鼓励发展基于移动定位、物联网等技术的现代化快递、物流配送服务。支持建立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提升物流配送信息化水平。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快递和物流配送企业、连锁超市和社区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终端共同配送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3.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支持企业开展咨询、信息、法律、技术等内容的外包服务。支持构建安全、兼容、快捷的在线支付平台,支持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商务局、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三、支持政策

14.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具体使用细则由市商务局牵头制定。重点支持以下方面: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进电子商务骨干企业,扩大电子商务企业销售规模,鼓励大学生创办电子商务,农副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发展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商业模式创新,电子商务人才培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15. 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自然人和企业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在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放宽名称登记限制,可使用“××网店”、“电子商务”等字样作为名称中的相应字段;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在不改变房屋原有性质前提下,可依法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办理工商登记;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可使用“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等用语为经营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工商局)

16. 强化用地支持。各地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电子商务发展用地,优先保障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和重点园区建设用地。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支持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电子商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

17. 加强融资支持。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小贷公司向中小电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扩大电子商务企业抵、质押品范围。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相结合,鼓励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各类投资基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融资,对本市电子商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以及通过借壳、买壳上市或在“新三板” 挂牌,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滁州市中心支行)

18. 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牵动性、重大影响的项目,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四、保障措施

19. 加强组织领导。将电子商务工作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好任务分解,确保落实到位。

20.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行业协会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管理、技术、市场信息、人才培训等服务。完善行业协会的运行机制,引导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评价,及时反映行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1. 加快人才培育。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校、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共建电子商务人才实训基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服务。鼓励和引导各类就业人员在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实习就业。建立完善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在安家落户、社会保障等方面对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市商务局)

22. 依法规范发展。完善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领域电子商务应用的相关政策、管理制度及标准规范。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行为规范和统计制度,加强监管,依法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骗买骗卖等违法行为,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

23.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施行。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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