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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自主创新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18 10:24:07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合政秘〔2014〕76号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www.hefei.gov.cn  2014年06月18日  信息来源:合肥市招商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4年自主创新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4年4月28日




2014年自主创新工作要点


为加快推进合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2014年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要求,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要求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紧扣改革、产业、企业、平台、人才“五个关键环节”,强化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深入推进科技投入体制、产学研合作体制、成果转化体制改革,为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20%,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6%,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30%。发明专利授权量力争进入省会城市前10位。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1.探索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有效途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型省份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坚持以后补助为主体,启动天使投资等前瞻性投入的创新政策体系。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缓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五险一金”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等配套政策宣传落实力度。


2.探索创新高端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加强科技地方法规研究,启动专利促进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工作。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破解成果转化制约瓶颈。建设中国安徽联合技术产权交易所,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3.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投资机器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鼓励引导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创新服务平台,鼓励科技型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4.创新科技服务方式。以科技企业征信平台建设为抓手,完善科技企业库、项目库和专家库,推进星级信用管理机制建设。


5.启动市县(区)创新能力监测评估。对照国家相关要求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强化配套联动推进机制,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加大对研发经费、发明专利、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力度。


(二)推进产业创新发展。

6.实施产业增长源培育工程。创新产业培育方式,针对各个重点产业,量身定制战略规划和专项政策,在投资基金、重点项目、园区基地、配套产业链和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方面聚力支持,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显示、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集群。


7.扩大示范推广应用。抢抓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机遇,推进全新平台第5代电动车量产,建成监控中心。着力加强“三公”(公交车、公务车、公用车)领域的推广应用,扩大公交、通勤、出租、私人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努力在环卫、城市物流、城际客运等领域实现突破,力争全年推广应用2000辆以上。加快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加速量子通信“京沪干线”重大项目试验示范,推进“天网”工程建设。抢抓智慧城市试点、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机遇,推进电子信息等产业加快发展。


8.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一批芯片设计生产项目。推进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公共安全产业园、北大未名生物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微小型燃气轮机、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等一批高科技攻关项目取得突破,形成一批优势技术和重大研发成果。建立完善重大科技项目库,加强自主创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调度。


9.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研发、设计、创意等高端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等新型业态,大力发展动漫产业。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0.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开展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培育,建立从市级创新型企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国家创新型企业的培育梯队,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300户以上、总数达1700户。


11.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按照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重点需求,形成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小巨人”的政策支撑体系,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12.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100个以上,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开发500项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加大企业标准、品牌、名牌培育力度,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新示范工作。


13.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完成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贯标试点企业100户,强化专利技术产业化。


(四)推进创新平台建设。

14.加强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的指导。进一步明确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建设、运行、管理与考核,强化运行保障和利益驱动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孵化转化,促进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15.创新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运行机制。构建“政、产、学、研、用、资”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力争早日申报成功安徽先进信息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依托国家大科学工程,整合国家级研发资源,形成前沿科技与实用技术紧密结合的科学技术研发应用体系,全力争取建设合肥国家科学中心。立足于应用需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创新体制机制等举措,加快未来网络先导试验网建设。


16.加快推进协同创新。通过培育重大项目,推进合作共建,强化市场导向,加快合工大智能制造研究院、中科院技术创新工程院、清华公共安全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等新型产学研研究院建设。推进十大新兴产业研究院与企业联合攻关核心关键技术,以研究院为载体加速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100项以上。


(五)推进高端人才集聚。

17.推进国家“千人计划”等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实施。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基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人才载体,面向全球引才融智,吸聚并培育更多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以人才推动产业、项目流动。


18.落实“人才特区”配套政策。实施“百人计划”、“228”产业创新团队等人才重点工程,推进人才评价政策和职称评定工作创新。


19.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


20.放大股权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效应。落实《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在我市兼职创业、在岗创业,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活力。


(六)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

21.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合肥地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高端创新团队来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和大学生创办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以及以我市创新创业竞赛中优秀项目为载体而创办的种子期科技型企业。


22.推动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筹建科技金融战略联盟,鼓励商业银行建设科技支行。设立高科技企业创新贷风险池,与银行、担保公司合作,对我市科技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专利质押贷款做大规模。


23.推进科技保险发展。对承保科技保险年度总保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保险公司,给予补贴。引入科技保险经纪公司,设立科技保险基金风险池,开展科技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4.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建设。抓住新三板扩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建设的机遇,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和进入新三板。


(七)推进科技支撑农业发展、服务社会民生。

25.扎实推进合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强化生物育种、物联网、农产品加工3个创新平台建设,自主研发和引进5-10个农作物新品种,打造3-5个具有合肥特色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和农业科技产业基地。


26.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围绕重大民生需求,设立雾霾成因及防治对策、路桥安全、地下管网实时监测体系等重大科技专项,组织专题研究。加大巢湖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秸秆利用等科技支撑力度。


27.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构建38所大数据处理平台、基础空间地理信息平台和高性能云计算平台,带动智慧交通、智慧社区、智慧健康、智慧安防等重点领域应用示范,推动智慧产业发展。围绕政府、企业、居民,突出重点,开展科技强警、科技惠民等行动。


28.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提升合肥国家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水平,提高科技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引领支撑能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等特色文化产业。


(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29.加快中科智城建设。全面完成中科智城产业发展研究及概念性总体规划,结合区域和产业发展目标,打造功能定位明确、产业特色鲜明、配套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创新型现代科技产业新城。


30.完善“一中心三基地”功能。依托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推进高校院所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引进一批高端研发、设计、咨询服务机构,发展科技经纪人队伍,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创新要素供给与交易,全年技术交易额增长30%以上。加快“一中心三基地”二期工程建设。


31.推进园区创新能力提升。加大对各类开发区扶持力度,引导各类开发园区争创创新型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园区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支持引导县(市)区、开发园区建设孵化器和公共研发平台,培育一批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孵化器全年新增入驻企业200家,毕业企业100家以上。


32.加强对外科技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高校、研发机构、企业等在我市设立研发机构。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立、收购研发机构,开拓国际市场。深化与中关村、中四角和上海杨浦等地的战略合作,加强区域经济技术联合协作。建设一批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合作基地。


33.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对照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评价体系,分解落实建设指标任务,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估。做好省委省政府对我市和5个县(市)创新能力评价指标考核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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