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出台奖励扶持政策加快电商产业发展
来源:济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近日,该县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5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基金,并逐年增长。全县建设3 个淘宝村(社区),城区建设1 处智慧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各镇街建设1 处服务站、10-15 个村社区服务点,对于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 元。对入驻电子商务产业园的企业办公用房租金每月补助10 元/平方米,连补3 年;对被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信息产业园区的,分别奖励1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企业依托阿里巴巴等开展地方特色平台建设的,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 万元。
本年度新登记的网店且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 万元;对本地正常运营的天猫、京东等平台品牌旗舰店,年度销售额1000 万元、500 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 万元、5 万元。每年安排20 万元用于电子商务知识培训,年内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500 人,培训应用技术人才300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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