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网
为全力促进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潍坊市将从201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设立1亿元市级电子商务发展基金,助力电子商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基金将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发展范围的园区、孵化器、平台、企业(总部)和本地化电子商务品牌、本地化安全支付体系建设、优秀电子商务支撑机构等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县市区、开发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和孵化器,培植壮大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及传统市场等电子商务知名品牌;对农业、服务业等方面电子商务应用进行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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