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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农村电商推广工作的通知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18 16:18:39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湘商电〔2014〕12号

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各市州、县市区商务局:

我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是全面提升农村流通领域信息化水平、实现农村商贸流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就做好2015年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培育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市场

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培育专业化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引导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村合作社、农业经纪人和农村种养大户积极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等业务,支持当地涉农网商进一步转型发展。引导当地电子商务企业拓展农村业务,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同时要鼓励农村青年依托电子商务进行创业。


二、加快我省“农村商务综合服务体”的推广应用工作

各市州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商务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的推广应用工作,努力抓好,快见成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重点抓好组织、推动、协调工作,确保“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体”电商模式快速落地。相关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努力抓住传统商贸转型电商的机遇,利用电商模式扩大销售,实现传统商贸业务转型电子商务。力争在2015年全省新增15个农村商贸流通县级平台,平台交易规模突破20亿元。


三、做好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

市州商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等申请成为全国农产品服务平台的用户,发布农产品大额采购需求信息,通过采购对接系统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每个市州至少推介报送10家采购企业。

县级商务部门要收集当地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全国平台的区域农产品栏目,加大宣传、推广和对接工作力度,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特别是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除在冬、夏两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上报商户数不少于2000家外,还要针对全国平台常态化对接的特点,及时组织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业协会和涉农企业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建立日常对接工作长效机制。


四、做好商务部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的应用工作

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是全国商务系统应对突发农产品卖难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农产品卖难信息进行监测、上报、审核、定级和开展救助的工作平台。系统包括舆情监测、卖难对接两个子系统。各级商务部门通过登录全国平台后台管理系统,可对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对接系统进行操作。各地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产品卖难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农产品卖难舆情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和使用工作。各级商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相关企业在全国平台注册成为农产品卖难救助企业,每个市州商务部门至少推荐报送30家。


五、提升我省农村电子商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各级商务部门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向上加强与全国和全省的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向下在乡村设立电商服务联络点,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业务咨询和人才培训等服务,做好农村电子商务统计工作。要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我省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健康发展。要强化农村电子商务人才支撑,鼓励培训机构针对农村电子商务进行专业化培训,并落实一批电子商务实践实习基地,努力培养一批有电商理论和实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2015年适当时候,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处将对市县商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琦

联系电话:0731-82287166


湖南省商务厅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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