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来源:随州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市场运作,依托我市优势产业和重点行业,完善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大力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努力打造电子商务核心集聚区,推动全市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按照市场规律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坚持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向实体经济全方位渗透;坚持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目标。以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为重点,以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为支撑,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大招商力度,打造本地电子商务品牌,力争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总额的比例达到15%;全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6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把随州建设成为交易规模较大、集聚程度高、支撑体系强、发展环境好,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二、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工程建设,做大做强产业规模。
一是深化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供应商、采购商实现网络对接,支持发展制造业网络直销等电子商务模式。引导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发展“线上营销、线下成交”、“线下体验、线上交易”业务。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用电子交易,推进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网上营销。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电子商务平台、软件系统、硬件设施、数据等托管服务,提升企业网络营销能力。
二是推动社区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整合购物、缴费、家政、就业、社保、医疗保健等服务资源,设立综合性社区生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居家服务、家政服务等平台建设,构建市级生活服务中心、县级生活服务分中心、社区生活服务站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鼓励服务产品开展网络交易,推进电子商务在金融物流、旅游文化、教育医疗、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政府采购、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公共领域开展电子商务应用。
四是积极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支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境外设立服务机构,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主品牌,完善仓储物流、客户服务体系。
(二)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构建区域性的电子商务平台。依托经济特色,支持龙头企业利用技术、资金等优势,通过引进、合作等方式,引进淘宝、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随州,打造电子商务区域总部和营运中心,构建独具特色的区域电子商务平台。发挥随州农产品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优势,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依托各类购物商场,建设基于本地服务的网上购物商城。鼓励引导我市企业在国内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开设“随州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优势产品,打造随州产品网络集聚区。
二是培育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依托产业优势,重点围绕专用汽车、食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食用菌等特色产业领域和教育、医疗、文化、物流、出版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搭建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一主四翼多点”式的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
四是加快发展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培育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扩大网络零售商品和服务种类,推动产品网上销售。鼓励中小商贸企业、个体经营业户利用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开设网店,推动品牌企业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
(三)完善服务体系,增强产业支撑。
一是完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工程建设,提高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通过对接“智慧随州”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接入,提高网络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提高网络运行速度,加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是完善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优化物流设施的规划布局,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对接,建设物流配送体系和物流基地(中心),加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物流服务协同能力,加强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城市社区网络购物快递投送场所建设,将住宅小区快递投送场所纳入小区物业管理,构建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
三是积极培育电子支付服务业。加快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建设在线支付平台,尽快形成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固话支付等支付渠道构成的新型电子支付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与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企业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
四是加强电子商务服务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基于服务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其整合电子商务资源,提供策划、设计、代运营、物流、信用、认证、安全、咨询、培训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做到技术安全保障体系与电子商务应用体系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对电子商务应用系统实行安全技术审计和安全状态监测,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完善电子商务安全服务功能,规范电子认证服务。
五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努力争创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支持发展农产品直销配送、连锁经营。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外侨旅游局、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人行随州中支行、市邮政管理局、市电信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
(二)加大财税支持。设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我市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和发展电子商务,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区域品牌和产业园区,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实施自主创新、转型升级。市商务局、财政局牵头制定电子商务的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扶持项目经市商务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国土部门要优先安排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和本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用地指标。统筹安排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用地空间布局,保障重点电子商务企业项目建设。优先保障货物配送中心、快递分拨中心、社会化仓储服务网点、开放性的数据应用平台建设用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或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兴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园区,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改变用途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采用招拍挂、租赁等方式供应。
(四)加大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电子商务企业贷款抵质押品范围,积极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提高信贷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和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采取引入风险投资、战略投资和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五)加大人才政策支持。要把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培养技能型支撑人才有机结合,加大高端电子商务人才的引进力度,充分利用我市各种人才政策,广泛开展“引博工程”、“随州•武汉高校人才引进与科技合作推进会”等活动,加快引入电子商务的高端人才。同时全市大中专院校要加大力度培养电子商务技能型人才,加速形成学用结合的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电子商务创业,提升就业水平。进一步加强与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健全高端人才、专业人才、应用普及人才等培训机制。
(六)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范机制,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加大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查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速发展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各大媒体、网站要加大对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各类电子商务推介活动,积极在国家级和省级媒体上宣传随州城市形象、特色产品、知名品牌和电商企业,提高随州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招商以及相关园区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活动,提升电商园区品牌形象。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知名网店和电商带头人典型,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组织举办电子商务高峰论坛、主题演讲、专题培训、创业比赛、企业影响力评选等活动,举办随州网货和网商交易展会,形成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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