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出台实施意见扶持电商产业 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来源:赣州晚报
2014年赣南脐橙网络博览会(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召开期间,我市一家农产品电商企业正在推介脐橙礼盒、脐橙酒等赣南特色农产品。(资料图)
(陈兰 记者刘善盛)网购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赣州的电子商务产业也得到了迅猛发展。日前,为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我市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从普及电子商务应用、拓展电子商务发展平台、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发展移动电子商务、大力实施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健全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方面,全面扶持电商产业。
1.去年赣州电商交易破百亿
2014年是我市电商产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一年。市商务局提供的信息显示,全市自有网站的电商企业1330家,交易的商品类型主要为家居家纺、美食特产、贵重金属、服饰鞋包等;2014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17.52亿元,同比增长230.21%;全市社会物流、电子商务咨询与代运营、孵化中心、物流中心、网络小额贷款等电子商务服务业也已初具雏形,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的态势已初步形成。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全省唯一的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城市、全省首家综合保税区等三大平台优势给赣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市还率全省之先,编制了《赣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眼下,我市正在着手打造赣南脐橙、稀有金属、华南家具等三大国家级平台,树立赣州电子商务品牌。
不过,我市电子商务虽然发展态势迅猛,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由于仓储物流、支付结算、信用服务、人才培养等支撑体系尚不完善,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仍处在起步阶段。受人才、技术水平、产业基础等因素影响,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仍然数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弱。
当前,我市物流配套基础设施落后,物流企业规模小、物流配套水平低,快递、物流成本高,严重制约了本地电商发展。市商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物流、仓储、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条件对电商企业的运营影响很大,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的电子商务总部基地、赣南电商城、淘宝网特色中国赣州馆、阿里巴巴(赣州)产业带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初衷就是希望能帮助电商企业解决一些发展上的障碍。”
2.建设区域性电商中心城市
此次出台的《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和支撑体系,初步建成中部地区产业集中度较高、市场辐射力较强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不低于1500亿元。
为此,《意见》提出我市电商产业发展重点:
在全市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将通过“一企一策”等形式,引进国内电子商务产业巨头和世界500强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探索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中心,鼓励农民应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
在拓展电子商务发展平台方面,我市将打造中国稀有金属交易平台、中国华南家具电子商务平台、中国脐橙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三大平台,推动本地特色产品走出去。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借助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通过部门联动配合、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园区、信息系统对接、引入专业服务机构等方式,发展跨境网络零售业务。
加快发展移动电子商务。鼓励商贸、旅游等企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支持传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同步开展移动电子商务,重点对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链企业给予扶持。加快推进移动支付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支付宝、翼支付等移动支付平台在本地应用推广,进入民生和社会服务领域,惠及民众生活服务(如水电煤查询和缴纳)、出行服务、娱乐服务等。
3.完善产业发展配套支撑体系
产业发展离不开相关支撑体系建设。《意见》提出,未来我市将大力实施一批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加快推进赣州综合商贸物流园、赣南电商城、章贡区高端电子商务商贸核心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建立一套稳定、安全的无线WIFI网络,推进“免费WIFI一条街”建设;支持发展O2O、P2C(产品从生产企业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简称“商品和顾客”)、PBC(商家与顾客综合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商客平台”)、M2C(制造业直销模式)等电子商务模式。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1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5000元资金奖励。
“电子商务的发展,人才是重中之重。”赣州一家农业电商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企业专业的美工、平面设计师、客服都十分缺乏,并且中高端人才如店长、运营总监等也很难招聘到。”“今年公司开设了天猫店,想要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不过现在网店竞争太激烈,没有专业的知识很难经营好。”赣州某土特产网店运营负责人表示,目前企业最缺的就是电商专业的课程培训。
《意见》提出,将对我市现行“引才”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我市相关“引才”优惠政策和服务。支持有实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与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协作开展新一代互联网、云计算服务、物联网应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攻关。支持在全市各类教育培训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鼓励企业人员积极参与。对新录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电子商务工作,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对企业给予培训补贴。
4.实施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发展
目前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存在的一大特点是全市总量高,但大规模企业少,相对比较散。“如果把赣州电子商务企业比作一个有力的拳头,那么这个拳头还缺几根粗壮的手指。”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就是要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规模,一方面是招大引强,加大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集中力量积极引进一批国内外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另一方面扶优扶强,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力度。
《意见》提出,我市市、县两级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运营中心、结算中心,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引导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
对在赣州注册且符合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电子商务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电子商务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通过B2B(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B2C(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通过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的经营主体,分别按2万元、5万元、1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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