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投资江西网
饶府发〔2014〕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打造江西绿色崛起重要增长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支持赣东北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发展的决定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电子商务宣传,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引进,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与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建设,加快电子商务配套体系建设,使上饶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40亿元,2020年突破1200亿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用领域明显扩大,交易额持续快速增长,初步形成上饶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把上饶打造成为对接长三角经济区、海西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电子商务重要发展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三、主要任务
(一)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1.推动制造业扩大应用电子商务。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手段重构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等各要素环节,优化生产组织方式,推动工业产品向服务产品延伸,实现跨界经营;支持品牌效应明显、产品标准化程度高的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为支撑,结合自身特点积极自建网上销售平台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销售终端,开展网络销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传统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借助线下销售网点优势建立体验店,拓展线上业务,自建、完善网络营销渠道,开展全渠道线上线下互动经营;引导具备一定规模的传统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圈、特色商业街等实体市场自建或依托第三方网络营销平台,建立线上线下协同的电子商务营销体系,力争形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商品交易中心和定价中心;充分运用邮政等行业遍布城乡的网络和平台资源,大力拓展在农村地区的服务空间,着力构建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返城的双向流通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3. 推进中小微企业普及应用电子商务。以建设全国第二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万家企业触网”行动,扶持中小微企业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设网店、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融入龙头企业电子商务购销体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4. 推进电子商务深入农村。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信息化改造,依托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和配送服务中心。突破农村网络基础设施、电子商务操作和物流配送等瓶颈制约,使农民能够享受网络代购服务、农产品网上销售服务、农村青年创业服务、网上金融服务四项功能,搞活农产品流通,不断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电子政务办、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5.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89号),鼓励企业通过全网营销的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减少中间环节;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环球资源网、敦煌网、中国制造网、诚商网等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本地企业提供更具针对性的网络推广、个性化贸易撮合、线下供需见面会等电子商务增值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与国外采购商、银行、保险、运输等国际贸易相关方实现信息系统对接和国际贸易单证传输,提高贸易效率,建立更紧密的贸易关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上饶海关、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外管局)
6. 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一是大力鼓励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电影院、KTV、美容美发、旅游、培训、中介等服务业应用移动电子商务,推动市内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建设“智慧商圈”,提供即时化、个性化、专业化的移动电子商务服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邮政公司)。二是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在民生和社会管理领域的应用,使教育、医疗、社保、交通、工商、税务、交管等与民生相关公共资源更方便快捷的服务群众,促进相关领域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方便群众生活,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平台
7.打造地方产品销售的公共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依托国内著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上饶专区”。建设好“淘宝•特色中国”上饶馆、“邮乐•江西馆•上饶专区”,为上饶企业、上饶产品提供优质服务和快捷的交易通道;推动涉农电子商务平台与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营销大户、大型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工企业、大型餐饮连锁企业及中高档酒店对接,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8.打造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上饶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网”,开辟电子商务专区,集中展示、宣传和推广市电子商务产业政策,为上饶企业提供政策、技术、市场、人才等信息,打造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本地企业利用“上饶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网”开展电子商务,支持本地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嵌入“上饶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网”作为子频道,开辟企业产品专区,积极开拓市内外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9.打造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依托上饶师院、上饶职院、上饶市人力资源市场、淘宝大学上饶学区等大中专院校、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建设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与研究基地。出台《上饶市电子商务定点培训机构认定办法》、《上饶市电子商务定点实践基地认定办法》,实施“万名网商培训”计划,用5年时间,全市通过各类“电子商务运营专才”认证人员达1万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师范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0.打造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国内大型知名物流企业,着力构建结合物联网理念、电子商务模式、互联网技术、物流技术和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等信息技术建立的上饶市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及时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捷物流、仓储用地、业务指南等服务。重点建设上饶新华龙物流园、横峰县现代物流园、上饶市大顺实业有限公司等重点物流项目。鼓励第三方参与高标准仓储基地的建设,并提供集中统一、安全高效的服务外包,为从事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便捷的物流和仓储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邮政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1. 打造创业孵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各县建立电子商务园区,设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各大中专院校开展合作,在学校、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设立大学生、社会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吸收高校毕业生、社会青年等各类人员入驻创业。对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并免费提供就业帮扶、岗位对接、信贷支持、职业培训、社保补贴等方面创业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单位:上饶师范学院、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三)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12. 完善电子商务应用网络。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大力支持无线宽带和光纤到户的接入,积极实施上饶全城WiFi的覆盖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构建上饶快速电子商务化消费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3.加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整合现有工业、商业、仓储和运输等物流信息资源,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第四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会化、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第三方物流与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重点扶持品牌物流企业,为网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撑。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发展,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的快递物流企业到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与现代仓储集中化建设,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4.加快培育第三方支付体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与研究机构、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合作,加强技术开发和风险防控,建设有较强竞争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持核心支付技术和金融产品的开发、创新,培育发展移动支付平台。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资源深入开发,收集沉淀网络交易的数据库,探索建立信用评估体系。(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5.发展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鼓励设立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数据挖掘、信用查询、视觉处理、代运营等特色鲜明的专业化服务;支持运营商加强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新一代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为电子商务用户提供接入、托管及解决方案等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6.拓宽电子商务集聚化发展空间。结合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合理规划和布局产业发展空间,通过改造、提升、新建等方式,聚合优势资源,设立若干电子商务聚集基地,争创国家或省级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业配套齐全、多功能、多业态、多层级的电子商务园区;各地要积极出台入驻电子商务园区优惠政策,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兴办电子商务虚拟园区,扩大园区服务外延,打造一园多点产业集群。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17.打造安全诚信的交易环境。以建设“信用上饶”为载体,发挥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和网商践行的信用合力,积极培育网商信用资产,健全网商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大力提升我市网商信用水平。经常开展诚信电子商务企业评选活动,发挥信用在电子商务行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网络市场主体准入机制,支持网络交易平台开展会员实名认证和信息审核,依法规范网上企业信息公示或身份信息公示。坚决打击网络诈骗,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四)深入实施电子商务示范带动工程
18.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认定一批基础好、有发展前景、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制定倾斜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打造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创建电商品牌,带动相关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用3-5年时间,争创3-5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15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19.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实施电子商务重点工程,重点推进上饶信息服务业产业(电子商务)园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并加快推进玉山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万年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广丰县电子商务生态产业园、余干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婺源县旅游电子商务产业园、鄱阳县鄱阳湖生态产品销售平台、南方棉布批发市场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并力争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0.争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积极申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通过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推广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进电子商务企业集聚、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和产业基地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海关、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扶持政策
(一)市场准入
21.放宽市场准入。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时,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自行设置电子商务企业登记注册前置性审批事项。创新电子商务企业住所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鼓励兴办商务秘书企业,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登记。鼓励和支持网络经营者争创知名商号、著名商标。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二)政策支持
22.加大用地政策支持。统筹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园用地空间布局,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对列入国家、省和市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各地应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支持对现有楼宇进行结构、功能性改造和升级,引导和支持楼宇面向电子商务企业入驻招商,优化土地资源利用,吸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来饶建设总部和办公楼宇,逐步形成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国土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3.落实财税政策支持。从2014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引进和扶持一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和引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或机构;用于奖励国家、省、市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用于电商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服务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生产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企业所得税。(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4.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充分利用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建设中的融资服务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城市商业合作社”、“互助合作基金”和“商人信用卡”等上饶特色融资产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仓单质押、动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对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本市注册电子商务企业,由所在县(市、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企业成功上市由受益财政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饶府发〔2012〕10号)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商业银行)
25.落实价格优惠。对电子商务产业,用电、用水、用气实现与工业基本同价,逐步实现商业用电价格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收费一律取消。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6.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上饶师院等高校开设、优化电子商务教学科目,培养适应我市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支持有条件的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创办电子商务特色学院,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联合开展电子商务特色人才培训;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人才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对于引进人才在外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符合我市相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取得突出业绩的,符合条件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宣传推广
27.加大电商宣传推广。一是努力营造氛围。普及电子商务知识,组织一系列针对上饶传统经济的电子商务领域高峰论坛、主题演讲和专题培训,举办上饶网货和网商交易展会,引导传统企业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宣传推广。在国家级媒体上开展上饶城市形象、上饶特色产业以及上饶品牌、上饶电商宣传,提高上饶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三是强化网络形象。引进高端宣传、策划、推广人才和技术服务企业,强化上饶产品网络形象设计和宣传,并通过政府引导,不断扩大示范效应。(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广电局、上饶日报社)
五、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
28.设立组织机构。成立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政府新闻办、市邮政管理局、上饶海关、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邮政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电子商务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进电子商务提升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机制保障
29.加强电商统计监测。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编制和完善电商统计指标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状况;建设电子商务统计网上直报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动态信息数据库,做好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30.规范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发挥商务、公安、工商、税务、文化、质监、邮政管理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化、思想化、品德化、素质化教育与管理,实施上岗培训、行业协会监管等措施,维护上饶地区电子商务活动正常秩序,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体从业素质。充分发挥上饶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促进上饶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单位)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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