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 > 社区动态 > 江门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27条措施》 电子商务企业将“换

江门市工商局出台《关于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27条措施》 电子商务企业将“换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19 15:24:17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来源:江门日报 时间:2015.05.19 


该《措施》从多方面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韩玲群 摄


当前,网购已成为人们生活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电子商务产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上网触电”,希望借机转型升级,为企业寻求更大的发展。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部署,瞄准行业发展瓶颈,破题思变,探索建立行业规范发展新路径,进一步释放简政放权、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活力,该局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27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市场准入、公共服务、网络监管、消费维权、基础保障等方面,鼓励支持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发展。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群注册

《措施》明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场准入体系。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开办网店从事网上经营,工商部门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积极提供开业指导和法律法规、信息咨询服务。

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经营项目不涉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须批准或禁止的,在国家相关规定明确前,只需通过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的实名制审查,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对不是以自然人身份和形态,而以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组织形态(如公司等形式)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工商部门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行“互联网+虚拟经营场所”的新型注册登记模式,允许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的一家公司作为集群注册托管公司,负责为多家电子商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集群企业提供集中办公场所和其它商务代理服务,集群企业以托管公司的住所地址为本企业住所,促进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

《措施》将“一址多照”和“住改商”等工商登记便利政策深化落实到电子商务领域,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在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住所(经营场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使用自有或租用的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可以“一址多照”,使用集中办公区域作为住所(经营场所)办理工商登记。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集团发展,《意见》将电子商务企业集团注册条件放宽为: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500万元以上;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以上。


“五服务”凸显

工商特色公共服务

《措施》明确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工商登记准入、商标品牌建设、合同管理、抵押融资等招商扶商服务。着力推行“五服务”(重点产业扶持服务、重点项目跟踪服务、重点企业上门服务、重点难点个别服务、特殊项目特殊服务),为全国龙头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落户江门、打造电子商务总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施商品品牌和广告拉动战略,支持本地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和网络广告产业发展,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等电子商务集聚区抱团注册集体或证明商标,提升产业集群影响力。开展“合同帮扶”行动,指导加强网络商品电子交易规则规范管理,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为载体给予电子商务企业更多优惠扶持措施。支持电子商务企业以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实现融资。同时,加强行政指导,突出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行政指导联系点,推行行政指导联络员制度,解决电子商务企业发展难题。


“以网管网”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措施》明确提出构建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工商部门将建立网上搜索、在线检查、执法办案、消费维权、政策服务、数据统计为一体的信息化监管服务模式,并不断完善监管平台软件建设,探索研发“网络交易监管服务网”等辅助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网络商品监测、申诉举报、信用信息公示、企业数据报送等监管服务功能,逐步推进“以网管网”。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红盾电子标识”认证发放工作,引导具有独立域名的电子商务企业门户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或者具有二级域名本地交易平台网店主动申领“红盾电子标识”,并在网站(网页)显著位置加挂激活标识,公开经工商认证的主体资格信息,推进网络“虚拟”经济主体“实体化”,帮助消费者和经营者有效甄别经工商部门认证的主体网站和非认证网站,提高网络交易风险防范能力。此外,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强网络主体信息数据核查,建立完善“网络经济主体数据库”和“主体网站数据库”,运用网络大数据服务工商监管和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决策。针对网络交易频发的虚假宣传、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以及建立健全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等方式,加以规范整治,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定期发布消费警示

电子商务为企业发展带来的优势毋庸置疑,然而,网络诚信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通过建立落实电子商务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公示等制度,强化网络诚信体系建设。推进12315进网络,一方面依靠内部行政资源,建立网上消费申诉举报平台,实现网上受理登记、网上分流转办、网上回复反馈,及时处理好网络消费申诉举报,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曝光典型案例和网站“黑名单”,另一方面借助本地网络交易平台、网上商城力量,强化社会自治功能,依站设站,在试点网站设立“红盾服务维权工作站”,做到网络消费在线受理、站内解决。支持我市电商行业等协会发展,支持和委托协会行使网络交易培训、知识产权保护、征信服务、“守合同重信用”网商公示等活动,符合向行业协会依法转移职能的形势要求,推动行业自律管理。

此外,市工商局还将强化网监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落实监管设备、人员编制、监管经费保障,科学规划网监人才队伍建设,储备网监专业人才。同时,将进一步整合工商内部监管资源和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大力营造内和外顺的电子商务监管服务环境。

(文/韩玲群)



评论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