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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21 11:23:23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兰考县政府信息网    


兰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2014〕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兰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16日






兰考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

工 作 方 案


为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增强我县名优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4〕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总体要求,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结合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抓手,快速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与发展,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三年内实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目标,实现平台、企业、物流、服务紧密融合,推动电子商务政策、制度等在我县取得突破性进展;使电子商务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县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不低于30%,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显著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庄,初步形成效率高、损耗低、调节灵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目标:

1.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政策、机制完善。制定有利于我县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则,按照相关规定,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金融、土地、收费等政策;落实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定期上报动态信息。


2.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健全。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并建立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16个乡镇服务站、1个产业聚集区、1个商务中心区、451个村级服务点,形成由县域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组成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为农村消费者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


3.村服务点能够实现多种网络联接,全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具备网上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全县行政村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基本覆盖。


4.有网络购物行为的农村地区居民占农村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同比提升40%以上;通过示范网点发生的年平均网络消费额4万元以上;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40%以上。


5.主要农副产品、农村地区加工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40%以上。


6.培育出一批电商人才。全县培训政府工作人员、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民3000人以上。通过服务平台搭建、增设电子商务服务功能等方式,相关企业等新增就业人员600人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探索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平台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为契机,推进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现商品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信息互通;实现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增值业务管理;实现对流通企业、农家店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


(二)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

整合利用区域内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宇、大型超市等,拟建立具备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功能的县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一方面引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合作,为农产品网上销售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开发、服务、管理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仓储配送中心一方面用于网购商品的集中和对乡镇服务站的配送,另一方面用于分拣、包装、保鲜等农产品初加工。

充分发挥现有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金融、邮政、电信、家电维修等服务功能,拟建设O2O体验店,设立乡镇区域物流周转仓,负责对村服务站的配送,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利用企业现有资源,拟在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拓展针对农村市场的电商服务功能。


(三)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

支持县域内的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重点依托已有电商平台,通过互联网与原料供应商和产品经销商、各驻外营销机构建立起网上供应链关系,运用网络开展信息传递、业务洽谈和购销交易活动等,降低营销成本;鼓励并引导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及农家店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网销服务点,成为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


(四)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政府、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推广应用电子商务能力。县商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面向政府工作人员、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民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带动培育一批电商人才。


(五)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加快农村商业网点信息化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物流跟踪、商品质量监管、售后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完善有利电子商务发展的财政、金融、土地、费税等政策体系;制定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3日)

1.基本情况摸底。从12月开始,组织开展全县基本情况大摸底。一是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主要包括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基本情况。二是全县产业基础情况,包括当地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市场占有率等情况。三是全县电商基础情况,即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包括从事电商的企业、人员、重点网销产品、交易额以及本地网购金额等。四是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快递情况,调研第三方物流公司在我县的网点铺设情况等。五是全县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包括家具及木制品、食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民族乐器、葡萄酒、五农好酱、小磨香油、豆腐乳、南马庄大米等农特产品的产销区分布、年产规模、销售额、从业人员数量等具体情况。


2.会议发动。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动员大会。继县举办启动仪式后,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召开动员会。


3.宣传带动。利用政府网站、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的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充分发挥多种媒体的宣传、鼓动作用。承办企业务求做到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


(二)实施阶段(2014年12月14日—2015年10月10日)

1.项目组织。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依托符合条件的承办企业,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运营管理中心,统筹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乡镇、各企业、街道、村(居)项目推广宣传、招商、培训以及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服务点的建设,分组到各执行团队,各司其职,分工落实。项目执行团队具体分为:


(1)设施筹建组:组织开展县域网络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自建或外包工作,承担网购网销、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订票、引导宣传等服务。


(2)物流协调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合作,利用本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有资源,构建畅通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


(3)市场推广组:负责该区域内项目开展的调研、培训对象的组织、宣传、需求沟通确定及推广工作。


(4)培训组:负责与电商培训机构对接,协助课程的开发、师资安排、授课以及项目对象后续的培训服务。


(5)实施组:负责对商业企业、农产品企业、工业企业等供应链系统的对接、产品陈列、现场实施协调等工作。


(6)综合服务组:负责区域内项目总体宣传方案的制定以及相关活动的宣传推进工作;负责项目的日常指导工作。


2.开店建仓。包括“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中的四个重要内容: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的筹建工作。

(1)运营服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乡镇服务站的建设:

= 1 * GB3 ①在县内挑选一个最具备承办资格的企业建立运营服务中心和仓储配送中心,统一核算,统筹管理。


= 2 * GB3 ②承办企业总部注册地在兰考县境内,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


= 3 * GB3 ③承办企业必须有2年以上电子商务实际运营经验,对全国电子商务现状、发展趋势和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充分了解,并具有商品组织、仓储管理和网络销售等相应供应链业务经验。


= 4 * GB3 ④承办企业有能力整合利用区域内闲置的厂房、办公楼宇、大型超市等,确保运营服务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仓储配送中心占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乡镇服务站占地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村级服务点占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 5 * GB3 ⑤有良好的商业诚信,近三年没有发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2)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选择:

= 1 * GB3 ①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及村级连锁便利店。


= 2 * GB3 ②村邮政服务点和供销合作社。


= 3 * GB3 ③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和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


= 4 * GB3 ④有意向农村待业人员、村官等。


按以上排列视各方面条件择优选用。


3.资格审核(村级服务点)

(1)申请:在广泛开展宣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与县商务局等的一些走访活动,先由申请人向当地村委或直接向县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当场登记。


(2)评审:当地村委或县运营管理中心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当事人。


(3)签约:经审核确定合格对象后,由运营管理中心与准服务点负责人签订“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项目协议书。


4.组织培训。由县运营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商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积极配合,帮助落实培训所需的场地、设备、仪器以及培训人员召集等,为培训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当场发放合格证书。


5.日常管理。为及时掌握终端服务网点运营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区域单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服务网点的运营体系,切实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6.开展项目实施中期评估。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7.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有序推进。


(三)总结阶段(2015年10月30日—2016年8月30日)

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县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财政厅、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并进一步进行整改。


(四)全面推广(2016年9月1日—2016年10月1日)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进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向全县农村各行各业有序推进,达到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的目的,形成电子商务进入千家万户的浓厚氛围。


五、财政资金安排和扶持政策

(一)投资总规模

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累计需投资3000万元。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建立县域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营销和网上促销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实体企业,建设改造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


2.支持建立县域运营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特色产品示范馆,不断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


3.支持建立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商品中转集散中心),主要负责网销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4.支持建立乡镇区域综合服务站,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或规模较大的乡镇直营店,建立二级综合服务站,具备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和乡镇服务中心功能。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到乡镇设立网点,延伸服务到乡村。


5.支持建立村级服务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民活动中心等现有资源,在每个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点内配电脑、多功能触摸屏、宣传栏、储物柜、wifi信号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引导宣传等服务。


6.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组织开展面向基层政府、农业企业、涉农组织、专业合作社、大学生村官、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开展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7.支持行业协会、电商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服务发展项目,指导本县推进相关工作,帮促个人创办电商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全方面、一条龙服务等。


8.支持提高行政村宽带网络通达率,保证行政村宽带、移动、无线等多种网络接入方式基本覆盖。


(三)扶持政策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2015年起,每年县财政拟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的扶持、奖励、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资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商务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2.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行业协会、电商服务企业积极参与本县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3.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制订兰考县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全县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中,通过申报、考核,择优认定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创新能力强的农村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


4.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通过绩效考核,挑选产业带动强、成长性好的网店,每年对前10名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县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5.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每年在农村电子商务引导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引入专业电商培训机构,组织电子商务专业论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和法律法规培训。


6.加大农村电子商务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并在利率、办理手续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7.支持网上创业就业认定办法。鼓励农村电子商务企业或网店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县工商、税务等部门按规定予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经认定后,同等享受相关群体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电子商务的申请,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实行一站式服务。


8.支持农村信息化基础建设。根据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的需要加快推进全县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网络村村通。同时各运营商积极支持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基本网络建设、资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网络运营单位对在今年年内新上网企业给予优惠。


9.支持电商专业人才引进。引进电子商务领域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把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纳入到农村实用人才范畴进行培养,给予扶持。对为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10.支持本地职业技术学校开设电子商务课程。鼓励县有关职业学校等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六、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落实1名以上专职人员,村级落实1名兼职人员,负责工作推进及生产、生活资料信息收集和上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不定期主持召开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电子商务发展模式,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政策,创新机制。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等文件在财政、金融、规划、土地、收费、交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同时,不断加大对示范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并在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要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三)加大宣传,共同参与。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村民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明确分工,严格管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是创建责任主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支撑体系、农村流通设施、通讯网络覆盖等项目的实施。县政府要定期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典型地区、典型企业的宣传力度,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和财政资金安全。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


(五)搞好培训,加强监管。重视项目实施的业务培训工作,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合理安排相关培训经费,适时培训相关部门和企业操作人员。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指导,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设我县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县公安、工商、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附件:兰考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兰考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田  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冯卫党(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节(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改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保强(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玮(县商务局局长)

董庆华(县财政局局长)

张培臣(县科技局局长)

陈志凌(县教体局局长)

牛宪锋(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洪峰(县农林局局长)

梁冠一(县农林局农业中心主任)

孔留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保昌(县工商局局长)

韩  勇(县国税局局长)

夏文元(县地税局局长)

段贵昌(县人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周玮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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