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 > 社区动态 >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北京鸿蒙网科技有限公司   2015-11-23 08:50:33 作者:hongmeng 来源:字体大小:[ ][ ][ ]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作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2020)的通知》(郑政〔2014〕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电子商务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为目标,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子商务协会,加强示范引导,提高应用水平,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实施产业带动,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网络消费产品供给能力,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拉动内需,激发市场,实现我市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


(二)发展原则

1.政策引导,统筹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加快完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2.市场主导,强化应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增效为动力,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优势产业、重点行业、特色产品,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3.要素融合,协同发展。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要素之间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互动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协调发展。

4.加强监管,规范秩序。加强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优化发展环境,依法维护诚信有序的电子商务市场秩序。


(三)发展目标

——2015年全面加快推进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成立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编制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推动电商服务、创业孵化、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

——到2016年实现平台、企业、物流、服务紧密融合,带动电子商务政策、制度等取得突破,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到2018年电子商务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工业品、特色农产品、休闲旅游产品等产品的商品化率,方便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到2020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市社会商品和服务的重要贸易流通方式,城乡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县域信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

1.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扩大电子商务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来新密设立分部、搭建平台、拓展业务;支持我市传统商贸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机构整合社会资源,合作建立电子商务经营机构;引导我市优势行业中大型骨干企业转型,推广应用电子商务,鼓励本土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培养传统商贸企业网上开店,实现“店商与网商”的有机融合,壮大我市网商队伍;采取托管、合资、协作、代理等多种不同方式,加强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促进应用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再就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2.培育电子商务综合平台体系。结合市场需求,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第三方知名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开展交易、物流、支付、追溯、信用等全方位应用;扶持发展中小生产企业具有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培育耐材、农业、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行业平台;逐步形成电子商务借助平台、行业平台和特色平台并存的局面,进而形成城乡村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有效衔接、不同部门和行业特色平台协调发展的格局。(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3.完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郑州城市共同配送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大物流业重点项目建设力度,支持知名物流、电商和快递企业在我市建立新型仓储物流运营中心、多式联运转运基地和区域物流配送中心。鼓励市内物流企业整合资源,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第三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发展,增强本土物流企业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健全电子商务诚信交易体系。以郑州市国家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工作为契机,依托工商部门市场主体注册、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0号)为依据,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推动网络商品交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5.强化电子商务金融支付体系。支持本土企业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引进,探索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鼓励银行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业务,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支持企业和机构构建综合支付体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资金结算服务。(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6.巩固电子商务设施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实施“宽带中原”,充分运用“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扩大城乡网络覆盖范围,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依托“新密新城”建设、4G商用、光纤提速和IPV6升级应用,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培育发展电子信息和软件服务等产业,形成基础配套、支撑有力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7.构建电子商务人才保障体系。制定我市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政策,鼓励和扶持各类专业化人才投资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电子商务高端人才,优化我市电子商务人才环境。引进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专业院校与本地院校相结合,加快培养既懂商务、又具备信息化技能的电子商务应用人才;鼓励培训机构发展多层次教育培训,积极开展面向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电子商务培训。(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8.推行电子商务企业认证体系。按照《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办法》和《河南省电子商务企业认定细则》,对平台、服务、应用类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实名认定,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库,加强统计监测和监督管理,实现信息在相关政府部门之间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9.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场运作”的方式打造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兼容电子政务、行政服务的相关职能,推动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的衔接,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放服务,建立部门间电子商务协调配合机制,构建“孵化培育+网络推广+技术支持+管理咨询+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提高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利用水平,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全面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10.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引导耐材、造纸、服装、农特产品等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网上集中采购水平,增强企业采购行动的协调性和竞争力。培育有较大影响力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与企业内部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推进企业间网上协同研发、设计和制造,增强产业链商务协同能力。支持龙头工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增强与产业链下游企业的协同能力,促进产品分销和售后服务水平提升。(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11.普及小微型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引导小微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开展小微企业培训,重点加强小微企业开发建设官方网站,强化宣传力度,侧重利用第三方平台或开设微店拓展企业销售渠道,以电子商务应用提升企业效益和规模。(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12.鼓励文化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大力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我市伏羲大峡谷、神仙洞、黄帝宫、古城县衙、超化寺、柏崖山等风景名胜区开展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在线旅游业务,形成涵盖住宿、餐饮、购物、娱乐、交通等要素的一体化数字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

13.扩大农业农村应用电子商务。以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为契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用电子商务,积极探索“农户+网络+公司”的农村电子商务模式,推进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现有资源,在乡镇、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针对农村市场的电商服务功能,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产品进城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重点依托已有电商平台,强化农产品的品质监管和安全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提高农产品流通与物流各环节关联度,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打造新密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开展和大力推进电商扶贫力度。(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扶贫办)

14.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鼓励企业加入E贸易商业平台,加快进出口业务规模化运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各类制造企业应用国际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搜索引擎等方式,拓展国外市场销售渠道,扩大我市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运用多语种电子商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5.支持商贸服务业开展网络零售。支持生产企业依托自身品牌,通过第三方网络零售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有条件的可自建零售平台,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鼓励传统百货、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专业市场等大型商贸企业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直销。鼓励大中型批发市场的商户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销售,促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结合。鼓励网络零售代运营企业承接传统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培育网络销售总代理、总经销。大力推广“实体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的产业发展模式,进一步构筑O2O模式,推进农村市场网络零售业发展。结合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工程,探索“网上看样、实体网点提货”的经营模式,推进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16.培育电子商务知名品牌企业。深化实施“引外”和“培内”并举战略,发挥我市新型耐材、环保装备、品牌服装、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将阿里巴巴、颐高集团、天涯若比邻等国内知名电商企业的上下游关联业态引入我市,设立区域运营中心、软件研发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分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

17.加强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依托我市产业集聚区内同赢企业总部港、锦荣二期项目的优势,进一步吸引省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的电子商务园区;整合建材城资源,鼓励开设网上建材商城,建设产业集聚的专业园区,带动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分布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三)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8.完善政策支持。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我市“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编制《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制定支持政策,引导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9.落实资金保障。发挥政府投入的鼓励引导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电子商务项目孵化培训、扶持奖励、人才引进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20.健全信息统计。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定期对我市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状况、产品信息、交易规模、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开展统计分析和研究,重点加强对市场发展新情况、新方向的分析研究,引导市场投资行为,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市场主体状况动态信息数据库。(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21.严格质量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规,研究制定我市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做好网络交易商品及服务的质量检测、产品认证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等工作,依照国标、地标、企业标准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出实施意见。加强农产品溯源保障,执行农产品网上经营销售监测标准,进一步细化无标产品的检验监测标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

22.加强市场监管。监督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督促网络商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切实履行责任,保证平台的健康运行,提供必要、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加大对网络商品交易中出现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违法广告、传销、侵犯消费者权益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主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工信局、财政局、电子政务中心、团委、妇联、金融办、工商局、质监局、文广旅局、统计局、农委、扶贫办、供销社、人社局、交运局、行政服务中心、邮政局、新华书店、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的负责同志和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负责研究和解决我市电子商务的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张艳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综合指导电子商务工作;杨晓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组织召开会议,协调推进电子商务工作开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委组织部负责基层组织和大学生村干部的网创培训及就业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媒体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营造产业发展氛围;市商务局负责电子商务工作的产业发展及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新密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5—2020)》,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市科工信局负责构建、完善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推动工业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市财政局负责电子商务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电子政务工作普及及多样化,推进网上办公;团市委负责引导共青团员培训及电子商务应用;市妇联负责引导妇女网上创业及孵化培育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电子商务金融支付应用及创新,为企业使用或引进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农委负责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制定农业电子商务行业规范,执行农产品溯源、农产品网上经营销售监测标准,推动农业产业化;市扶贫办开展和推进电商扶贫;市文广旅局负责提高旅游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从多方面对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予以支持,完善旅游电子商务的软、硬件环境;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的网络化、信息化;市人社局负责吸纳、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市工商局负责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的注册监管,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市质监局负责做好网络交易商品及服务的质量检测、产品认证及产品质量仲裁检验等工作,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提出实施意见;市统计局负责稳步开展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统计工作;供销社负责供销超市销售、配送网络建设;市交运局负责物流企业运行;市邮政局负责邮政销售、配送网络平台建设;新华书店负责以书香为媒,用文化创意方式将新密特色产业通过“云书网”推向全国;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网络建设和运用维护。


(三)营造发展氛围。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典型或示范企业的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各界电子商务应用意识、信用意识、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电子商务消费和产业发展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督查考评办将定期对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完成情况将纳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和有关单位全年考核,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实行严格考核及奖惩。


2015年4月9日

评论专区